中汽联智库:行业思想库、企业智囊团
中汽联智库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中汽联智库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中汽联“新时代、新动能、新思维、新系统”等新理论为方法论,打造“顶层设计+产业落地+创新运营”为特色的创新型智库,构建“企业外脑”。是由中国汽车后市场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汽协汽车技术研究院(北京)有限公司联合业界精英发起成立智囊机构。
第二条 为充分利用汽车相关行业人才资源,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在汽车生态中的智力支持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经中汽联研究确定、本人同意,纳入中汽联智库的专家、学者。
第三条 专家遴选坚持“择优选取、动态调整、突出专业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中汽联智库专家设置:战略专家、法律专家、营销专家、数字经济专家、金融投资专家、产业园区专家、汽车产品专家、市场运营专家等。
第二章 专家条件
第四条 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 政治素质高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勤勉敬业、诚实守信,无各类不良信用记录。
(二) 在汽车产业不同赛道、领域有突出的成就,或有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成果,在行业有一定建树。
(三) 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,享有较高声誉,热心企业提升和行业发展等实践工作。
第三章 专家职能
第五条 专家职能主要包括:
(一)应邀在中汽联会议、论坛、培训班、产业学院、活动等讲座、授课,为企业家开拓视野、增长知识。
(二)围绕中汽联智库列出的重点、难点工作,开展课题研究,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前瞻性指导。
(三)为地方政府、主管部门、研学机构、产业基地、会员企业等提供独立、客观、有价值的咨询意见、制定发展规划、撰写可行行研究报告、调查报告等,为相关决策提供理论支撑。
(四)为中汽联战略发展提供咨询和指导。
第四章 专家选聘
第六条 专家选聘采取主动邀请、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。
第七条 由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专家,应填写专家申请表、个人研究成果及单位推荐同意盖章。
第八条 专家采取聘任制,一经聘任,颁发“中汽联智库专家”证书,每届聘期2年,期满可续聘。
第九条 专家在聘期内,可获取中汽联提供的相关资料、信息及共享中汽联的平台数据。
第十条 专家不领取固定薪酬,在承担中汽联智库委托事务时,发生的授课费、咨询(劳务)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等,按相关标准支付或报销,或协商报酬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 中汽协汽车技术研究院(北京)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负责专家智库的日常维护工作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汽联智库负责解释,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
